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姐 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王小弟與其妹之監護登記,應由同居之外祖父提憑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辦理。
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王小弟與其妹之監護登記,應由同居之外祖父提憑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