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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與大陸女子乙第二次婚姻,因假結婚經最高法院刑事判決確定其婚姻為虛偽不實,據以辦理結婚撤銷登記

*處理方式: 

  1. 有瑕疵且虛偽不實之結婚登記,經法院判決確定,依法院判決書.確定書辦理撤銷結婚登記. 
  2. 本案係經刑事判決確定,是以應提憑法院刑事判決書及調閱法務部之刑案資料前科查註表暨在監在押表,由當事人申請結婚撤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