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籍阮○花女士申請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惟經查渠涉嫌於色情場所從事「坐檯陪酒」等妨害風化情事遭查獲,有違善良風俗。 處理情形: 按國籍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者,須符合「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之要件,本案阮○花女士涉嫌於色情場所從事「坐檯陪酒」等妨害風化情事遭查獲,有違善良風俗,不符上開之規定無法申請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