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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化我國國籍後,如何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臺灣地區定居證及戶籍登記?

歸化我國國籍後,由申請人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含臺中、高雄、花蓮服務處)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連續居留一年後,始可請領「臺灣地區定居證」。俟取得「臺灣地區定居證」,向居住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登記後,請領國民身分證。

 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應繳證件:

  1. 居留申請書(含二吋照片二張)。
  2. 歸化國籍證明文件(影本)。
  3. 證照費肆佰元。

 申請「臺灣地區定居證」應繳證件:

  1. 定居申請書(含二吋照片二張)。
  2. 臺灣地區居留證。
  3. 流動人口登記聯單。
  4. 我國國籍配偶之戶籍謄本。
  5.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6. 相關證明文件。
  7. 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
  8. 證照費肆佰元。